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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离又不好离的婚姻怎么处理啊?

四川-广安 09-12 15:04  悬赏 0  发布者:leishe…… 给我留言  回答:(6)
以前我和老婆一起做生意欠了点债!现在我和老婆分开快1年了,这段时间之内她叫我打了2次钱给她,然后现在2个一起回家,我给她买了金项链,金戒指。当天她就提出要离婚,在家一直是分房睡的,回家几天她又跑了。她现在在做的工作也不告诉我,我说要去看她,她又不让,还给我搞拒接!她现在要求离婚后儿子给我养她分钱不出,给她养要求我一次性把儿子到十八岁的抚养费都给她,还要求什么青春损失费!我如果不达到她要求她就这样一直拖着,平时也不给儿子抚养费!想拖到我把帐还清,把儿子养大。请问我可以要回和她分开后给她的东西吗?我这种情况该怎么才能平等的离婚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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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2 16:49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09-12 15:06
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9-12 15:09
你好,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孩子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12-09-12 15:16
婚后的财产平均分配,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者回复孩子的抚养费,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赔偿,协商不成委托律师帮助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12 17:06
——(1)婚内的债务用于家庭开支、家庭生产经营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的责任。
(2)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而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以月收入的20%~30%为限。
(3)没有青春损失赔偿一说,你有权拒绝。
(4)如果是在分居期间的,则你可以要求返还。
建议协商的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再行起诉离婚即可,一般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同时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判决离婚,具体视法官的判决而定。
回复时间: 2012-09-14 11:14
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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