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渉外离婚怎么办理

广东 09-13 07:21  悬赏 0  发布者:方琴琴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们好!女方是中国人,男方是美国华侨,四年前在中国结婚注册,生有一女,两年多前就没有跟女方和孩子联系,两人没有任何共同财产在这边,请问女方该怎么维权呢?可以告他遗弃罪吗?如果离婚他应该给多少抚养费才公平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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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3 09:18
女方在国内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的,困难一方有权要求经济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9-13 11:11
您好,涉外离婚可以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办理,追究遗弃罪难度比较大,但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依照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9-13 07:30
可以在中国提出离婚!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回复时间: 2012-09-13 07:52
涉外婚姻处理起来较复杂,如你想得到更多利益,就请专业律师提供帮助。男方的行为很难构成遗弃罪。婚姻如没法维持,应果断离婚。抚养费的多少应在全面了解男方的收入水平及你所生活地区的消费水平上才能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
回复时间: 2012-09-13 15:32
可通过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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