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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与租地户之间的权益纠纷

河南-安阳 10-17 20:58  悬赏 5  发布者:ZHAO丹丹…… 给我留言  回答:(2)
去年地主将家田三亩地承包给租地户,合同签约4年。由于一次性付清相对优惠,于是租地户在首年一次性付清,每亩地500元,四年租金一共付6000元整。
在第一年的秋季作物即将收成之际,由于政府建设部门需要在田地里建一座高压电线塔,并征得地主和租地户一致同意。在高压电线塔建设的过程中,在土地深层铺垫水泥石渣,对土地造成一定的损失,政府在赔偿地主损失中明确规定,每亩地赔偿户主4150元,其中秋季作物每亩地补偿3000元,土地损失补偿1150元。
当地主了解到政府赔偿款项的具体细则后,认为土地损失补偿应该归其所有,但是租地户不同意,认为应补偿给租地户,因此陷入纠纷,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节。

请问,土地损失赔偿款应该归谁,是地主还是租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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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17 21:36
这是应该归承租方的
回复时间: 2017-10-18 09:48
您好!
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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