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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人交给交警队的用于被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应急费用押金

黑龙江 10-18 12:15  悬赏 0  发布者:可儿宝贝87 给我留言  回答:(4)
交通事故责任人交给交警队的用于被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应急费用押金,由于事故责任人是全责,请问被害人何时可以取回这笔应急费用押金?还需走哪些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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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1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8 12:24
你好,解决交通事故时一并扣除。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7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8 14:00
要求交警队垫付,如若不然,自行治疗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出院后直接起诉,起诉对象包括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7-10-18 12:16
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不服事故认定的,可提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回复时间: 2017-10-18 12:30
你好,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且有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二)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如非当事人直接申诉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死亡或无行动能力,由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交警支队交管科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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