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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雇佣者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否应该负责全部医药费

北京 10-19 11: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7)
被雇佣者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否应该负责全部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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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19 11:35
需要根据具体过错情况确定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53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9 11:55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7-10-19 11:56
享受工伤待遇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9 12:35
您好,可以申请享受工伤待遇的!
回复时间: 2017-10-19 14:32
您好,原则上雇主承担全部医药费
回复时间: 2017-10-19 11:33
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7-10-19 11:36
如果是雇佣关系   因为工作受伤  雇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全责赔偿

  如果是劳动关系 就是工伤  单位要走工伤赔偿程序赔偿

  如果是工程类的 那么雇主 工头 转包人等要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都是有法可依的   有疑问再联系
回复时间: 2017-10-19 11:38
如果确定是雇佣关系 由雇主承担
回复时间: 2017-10-19 11:40
您好,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7-10-19 11:58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其中,你所述的情况有一定可能性被认定为属于工伤。应当依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未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回复时间: 2017-10-19 12:06
你好,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7-10-19 12:08
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7-10-19 13:02
原则上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0-19 14:42
您好,应当支付。
回复时间: 2017-10-19 14:49
您好,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雇员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雇主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0-19 16:14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过错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7-10-25 11:59
你好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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