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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私自违法买卖开发集体土地国土部门管不了村民怎么办

河南-三门峡 09-15 11:11  悬赏 10  发布者:中华我的家 给我留言  回答:(1)
尊敬的律师同志你好!

我们是小浪底水库移民, 2000年从三门峡市渑池县坡头乡白羊山村西柳沃组移到渑池县英豪镇王都村移民点〔现为王都村七组〕,请您们在日理万机百忙当中抽出宝贵时间能帮我们排忧解难。

我们有两件事情:

一是我渑池县英豪镇王都村村民茹拴新,茹东生等人利用着移民的旗号,以集体的名义从移民局拿到集体资金70多万元在渑池县另一个乡镇〔陈村乡黄花〕购买土地进行倒卖,还把没有倒卖完的土地现在正在建造住宅楼买卖谋取私利。

二是我县移民局财务股赵红霞讲我村移民集体资金已被上一任村干部茹海生取完,数额巨大,集体资金属于集体所有,他们做干部的不把集体资金用在本村的建设上,反而拿着本村里的集体资金去其他地方买来土地倒卖,土地没卖完就自己开发建设楼房买卖谋取私利。

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件事的详细情况是:我组村民茹拴新,茹东生等人在英豪镇王都村移民点建房后,又一次打着移民的旗号,以集体的名誉,在渑池县另一个乡镇陈村乡黄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西背后〕私自购买土地21.43亩,每亩32700元,共计700761元,村民向渑池县英豪镇政府反映情况后,经英豪镇政府调查,说这70多万元购地款是政府移民局支付的,同时并说黄花不是移民点,英豪乡政府说黄花不是移民点,可为什么移民局能划拨移民款70多万元让茹东生,茹拴新在另一乡镇私自购买土地,村民不知情。而且移民局支付的70多万元根本没有向我村群众公开,村民认为他们这种做法不合法,也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茹拴新,茹东生他二人除了一所宅基地以15000元的价钱卖给我组部分户〔16户〕外,大部分土地又被茹东生,茹拴新二人为了私利倒卖出去,没有倒卖完的剩余土地他二人现在正在开发住宅楼。他们私自违法买卖国家土地,违法占地建造楼房,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我村村民从2011年至今多次携带材料向三门峡市以及渑池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情况,却没能彻底制止违法建筑楼施工,现在他们还在继续建房中。因为村民一直上访,前不久他们就对某些村民实施暴打,渑池县英豪派出所立的案,被打村民是在县法医门诊部住的院。村民们举报贪污腐败竟然被他们时刻遭迫害,违法建筑马上就快要竣工,村民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一次又一次的侵犯。茹东生,茹拴新他二人打着移民名义用村里集体移民款在另一个乡镇购买的20多亩土地,他们是怎么买来的,怎么卖出的,怎么建房和开发的,村民都不知情!

第二件事的详细情况是:2000年移民到现在已12年,我组群众对于我组集体财产资金总额以及支出情况不清楚。2011年10月-11月份期间我村村民多次到县移民局追问,最后按照移民局吕局长要求,我们带着英豪镇政府出示的证明和镇包村干部一同去往移民局,吕局长让财务股的赵红霞一人去查后给我们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以下数据:1.土地补偿款196.16万元,2.集体财产21万元,3.荒山补偿款没查清。但是村民们觉着以上数据是否准确还需调查核实。我们根据吕局长讲的话,说“移民点大部分工程都是有国家扶持款负担,并不动用我组集体资金,集体资金是属于我组群众的钱。”村民们当时问赵红霞:“我们组账上是否还有钱”,赵红霞说:“没有钱了,已经被茹海生取完了”。2010年村民上访到县委书记薛蒙林处,县移民局李文学副局长也在现场旁听,茹海生亲口说:把我组集体资金给我组村民茹拴新.茹东生他二人12万多元,但就是不说钱的用途。十多年来国家对我组的扶持项目,集体财产支出情况从没有向村民公开过账目,难道这符合国务院颁布的财务公开化.透明化国家政策吗?现在茹海生已经不是我村组干部,村民们想:这么一大笔集体资金,上一任村干部茹海生一人操纵,身为国家村干部的茹海生,并且是党员,简直不把国家党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该立刻清理出党组织,交于司法机关调查。我组村民强烈要求让茹海生把我组集体财产,扶持资金账目全面公开.透明化,这是村民的要求,希望政府部门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11年初已经被县国土部门花上“拆”字的住宅楼目前依然在建造中,村民们一直举报也没能制止住违法行为,如果再盖半月时间,估计住宅楼就要竣工了,竣工后他们就可以为了私利卖钱了。我们村民希望通过国家政府部门进行调查,惩治他们这种为了谋取私利违法买卖国家土地的行为。 


   村民们麻烦律师同志帮忙说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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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5 14:54
你好,建议能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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