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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维修基金由买方承担,是否可以定义为新产生的维修基金

黑龙江-哈尔滨 10-23 11:20  悬赏 0  发布者:nifeng…… 给我留言  回答:(5)
产权更名过户和银行贷款产生的各项税费,按政府当日执行的标准缴纳。(其中住房维修基金由乙方承担)。乙方就是买方,这个费用是我们理解为新产生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卖方过来追讨,是否应该退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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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0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23 11:22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4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23 11:36
按合同约定的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0-23 12:03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0-23 11:33
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0-23 15:19
有合同的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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