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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清算,人员安置及费用

 09-17 12:09  悬赏 0  发布者:mfjjim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5)
案情:
    总公司是家央企(假定命名为A公司),,97年为进一步搞活子公司经营机制,对所属一子公司进行改制,拟定改制后体制是内部股份合作制,并于1999年注册成立股份合作制公司(假定命名为B公司),其中A公司法人股占49%,其他7位自然人股东各自以现金出资入股,其总和占51%。7位自然人股东中有4名职工是A公司的职工,且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签署在A公司。 
     B公司2003年3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经济性质是股份制(合作);2009年9月23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经济性质是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
     B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其中4位原总公司职工各项保险、工资等费用均由B公司承担,但各项保险费用通过A公司的社保帐户代缴。目前,有两位职工已经退休。
 
问题背景:
    B公司自然人股东联名给A公司提出清算关闭,因先前B公司中两名属于A公司的职工已经在A公司退休,另两人还未到退休年龄,但要求B公司清算关闭后在A公司退休。

问题:
     1.B公司与A公司是什么关系?(是总分公司关系,还是子母公司关系,还是独立的,A公司只是总公司的长期投资?)
     2.第一个问题能够明确的话,B公司的职工中的四位原A公司职工与A公司签订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3.章程规定: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且征得法人股股东同意后可以进行清算关闭,若B公司清算关闭,其人员如何安置?
     4.基于问题背景,两名为退休员工要求在A公司退休是否合理?两名职工从B公司清算日到退休日期间的费用,能在清算时从B公司提留继续交由A公司代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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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17日 13时20分
1,双方是独立核算的,应当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实体,各自的义务各自承担,具体是总分关系还是母子关系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和实际劳动的关系确定为准。和社保账号并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合同约定和实际工作单位不符合的,可以要求对劳动合同进行修订
3,公司清算人员可以进行裁员,然后由公司支付之经济补偿金。不存在退回的问题,因为总公司和A公司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A公司裁员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即可,如果总公司愿意接受也属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不愿意接受也可以,没有这个义务,不存在退回的问题。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4,两名退休员工和A公司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在A公司办理退休,也可以要求A公司代为缴纳相关费用,只要A公司同意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其它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7 13:37
您好,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9-17 13:45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9-17 14:34
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
回复时间: 2012-09-18 15:03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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