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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急!!劳动合同纠纷

 05-13 20:14  悬赏 25  发布者:彭亿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嘉兴 回答:(3)
我是08年1月28日跟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到2011年1月27日到期,现在公司要求变更合同,得重新签订,由于合同内容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公司要求以以前合同为准,最低月工资750元,可实际工资中途已上调过几次了,现在我的底薪工资上调到980元,就是因为不跟公司签变更合同,公司就要求底薪也照以前的750元的工资计算,这样合理吗?还有就是既然我们跟公司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合同里有社会保险这一项,可我来公司几年了 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请问这个我是否能要求公司的补偿?或者是把这几年的保险金补交?手机:15824309802
问题补充:
我可以去劳动局诉讼或仲裁,劳动部门会受理吗?或者能解决问题吗?得到我应得到的报酬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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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5月13日 20时17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你的社保,经济补偿金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3 20:18
1、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如协商不成,工作待遇不能低于原合同约定。2、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办理和缴纳5项社会保险,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保险。
回复时间: 2010-05-13 20:22
可以要求补办保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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