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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引起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我方没动手,头受了伤但不构成轻伤

贵州-贵阳 11-21 20: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吃饭引起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我方没动手,头受了伤但不构成轻伤,人还在医院,本来在派出所处理时当时认赔是26800,但当事人现在反悔不想赔那么多,原因是能力不够,这事家里很被动也不知如何处理!赔少了也不愿意,对方也想赖,这刻怎么处理?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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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1-21 21:08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1-21 20:42
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回复时间: 2017-11-22 10:06
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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