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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车辆折损费

 11-29 08:58  悬赏 0  发布者:qweras……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双鸭山 回答:(5)
11月28日我在村庄的主道边停靠车辆下乘客,我是出租车司机,在民房间道倒出一辆宝骏310把我的车右侧叶子板和前保险杠撞毁,当时没有报打交警和保险公司出矩现场,自己协商私了。对付答应给修理车,预付了600元。现在的情况下我问了汽车售后这些钱不够,对方让我去修回来给钱,我是不到2月的新车,是否可以要折损费用。如果对方拒绝给需要什么证据和程序能帮助到我。折损鉴定在我们这里有资质的在佳木斯和双鸭山哪家可以,需要怎么操作。郁闷,我的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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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时01分
你好,车辆虽然可以得到维修,但修的再好,也无法达到该车事故前所具备的规格、性能、舒适度、安全性能等要求。而且如果该车在销售市场上再次销售的话,对于发生过事故的车辆总比没有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价格要低一些。因此肯定车辆贬值损失为法律上的直接损失,由此应的到相应的赔偿,但具体的赔偿数额并不能由原告自己说了算,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方能确定。
追问:

在佳木斯和双鸭山哪里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方,我的车是营运车,没有经过交警现场勘察,鉴定后有效吗?

其它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1-29 09:01
你好,目前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纠纷持谨慎态度。车辆贬值损失系对车辆交换价值损失的赔偿,而非对车辆使用价值损失的赔偿。车辆的交换价值是依附于交易而存在,车辆所有人今后是否交易尚不能确定,如车辆所有人不出卖车辆或者交易时点与进行价值评估时点有较大差异,则评估出的贬值损失就未必实际存在或缺乏参照价值。故进行所谓车辆贬值损失评估既无必要,也无法律意义。只有车辆具有交易时商品属性才能主张贬值损失,且当事人证据充分,理由正当、合理、充分,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3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1-29 09:02
你好,车辆虽然可以得到维修,但修的再好,也无法达到该车事故前所具备的规格、性能、舒适度、安全性能等要求。而且如果该车在销售市场上再次销售的话,对于发生过事故的车辆总比没有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价格要低一些。因此肯定车辆贬值损失为法律上的直接损失,由此应的到相应的赔偿,但具体的赔偿数额并不能由原告自己说了算,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方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7-11-29 09:02
你好,依据实际损失赔偿。
回复时间: 2017-11-29 09:03
你应当报警,由交警定责,保险公司定损。
追问:

现在在报警还可以吗?已经过去一夜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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