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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怎么划分责任

 12-10 21:13  悬赏 0  发布者:灵子的天空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嘉兴 回答:(19)
小孩在幼儿园被别的小朋友关门,手指断了,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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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12月10日 21时42分
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补充: 2017-12-10 23:17
你好!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教育机构受伤或致人损害,应该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教育机构举证自己无过错或减少过错,否则推定为教育机构的过错。
就本案,家长可以选择对方小朋友监护人赔偿,也可以选择园方赔偿。作为家长直接找园方赔偿就行了。至于园方是否要追加致害小朋友的监护人,那是园方的选择权利。

2、协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人身损害,除了责任划分还要看按城市标准还是按农村标准计算,还要看被抚养人情况,还看伤残等级等等。
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包括: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小孩班上有49个学生,一个老师管理,受伤时老师不在教室里

回答:

嗯,园方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与管理义务,应该承担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10 21:15
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0 21:17
这是可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17-12-10 21:47
幼儿园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可主张免责,但幼儿园仍然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0 22:11
您好,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由“别的小朋友”的法定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建议与幼儿园及“别的小朋友”的法定监护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小孩班上有49个学生,一个老师管理,受伤时老师不在教室里

回答:

您好,一、幼儿园没有尽到管理责任,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如果与幼儿园协商不成的,起诉索赔。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
三、起诉时,提交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

回复时间: 2017-12-10 22:14
幼儿园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0 22:52
你好,由幼儿园负责。
回复时间: 2017-12-10 23:14
幼儿园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1 08:54
可以主张幼儿园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1 09:33
幼儿园应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1 09:46
这个应该由幼儿园
回复时间: 2017-12-11 09:59
应该由别的小朋友的监护人及幼儿园共同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1 10:53
1、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期间,幼儿园具有监护的法定义务。

2、幼儿园未履行监护义务造成的孩子损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你方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追问:

小孩班上有49个学生,一个老师管理,受伤时老师不在教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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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2-11 11:31
根据过错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7-12-11 11:38
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1 11:44
你好!
1、幼儿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关门幼儿的家长也应当承担责任。其家长属于监护人,对幼儿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当负责,幼儿园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3、因此,建议你向幼儿园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建议和幼儿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解决,法院会支持你的。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11 12:24
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别的小朋友的行为是直接的侵权行为,所以他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责任;
  2、幼儿园不能证明其不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1 12:52
1、可以由幼儿园和关门小朋友的家长承担责任。
2、可以赔偿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回复时间: 2017-12-11 15:40
答:小朋友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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