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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暴的问题

黑龙江 12-10 22:30  悬赏 0  发布者:小叮当七七 给我留言  回答:(6)
今天下午我朋友的媳妇骂他父母,我朋友忍无可忍当着女方家人还有孩子面动手了,没有外伤,不知道会不会有淤青,也没用太大劲,还有人拉着,女方说要告我朋友,请问这种情况女方报警和验伤有时限吗?会拘留吗?我朋友国企上班的,会影响到工作吗?(我朋友之前已经起诉离婚了,传票还没到,女方家里人都跑他家来作闹,都两个星期了,之前还有一次女方家人诬告我朋友故意伤人,报警到了公安局,女方家人一点伤都没有,那次是诬告,然后就不了了之了,他们知道我朋友最在乎他父母,就骂他父母来激怒他)
问题补充:
各位律师,我是男方的朋友,是想知道女方要是报警我这个朋友会怎么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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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10 22:32
这是可以先报警处理的
追问:

我朋友是男方,是他动手的,女方要报警,但是现在还没报,估计是看自己身上没伤,因为之前就报过一次假警,但是因为碰到身上了,怕有淤青的,女方现在不报警的话请问超过多长时间报警就没用了?报警和去医院验伤有时限吗?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53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0 23:10
报警处理。。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67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1 06:47
你好,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16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1 06:50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回复时间: 2017-12-11 06:54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7-12-11 08:33
你好,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二)《结婚证》;
  (三)身份证;
  (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
  (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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