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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黄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与前夫拥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江西-南昌市 12-11 19: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黄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与前夫拥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离婚两个月。。离婚后拥有探视权。但是对方不让我跟孩子有任何联系。号码拉黑。微信等一切联系方式都拉黑了,连我给孩子买的电话手表都没收了,我现在完全关注不到孩子的生活,我可以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吗??或者是轮流抚养。。小孩都未满十周岁。。谢谢黄律师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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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2-11 20:37
可以要求探视权或要求变更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12-11 20:02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7-12-11 20:33
你好,可以提供证据材料等去法院诉讼,不会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回复时间: 2017-12-12 16:12
您好,你丈夫这样做是剥夺了你探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以上解答希望能帮到您,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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