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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广西-贺州 12-14 19:59  悬赏 20  发布者:hello1…… 给我留言  回答:(4)
甲方和乙方经商议起草一份只以甲方和乙方为名的协议,协议本来是一式三份的,但是大家只签了一份,还有两份没有签。但是甲乙双方感觉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不完善,所以希望从新起草协议,所以剩下的两份就没有继续签。但是其中涉及到丙方受益问题。丙方在签好第一份协议时就用手机拍了协议书的照片。请问丙方有权利干涉甲方和乙方再从新起草协议的权力么?  
                                                   
                                                  盼大神速度解惑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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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2-14 21:27
你好,也是有权利的哦,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追问:

协议只是甲乙双方的名义签,没有丙方名头和丙方签字。我说的丙方只是在协议中出现的受益人,也就是其中在场的一个旁证人签字。

回答:

你好,要看实际操作才能确定的哦。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的话可以加微信,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回复时间: 2017-12-14 20:21
有权力
回复时间: 2017-12-15 09:24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以便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7-12-15 09:46
涉及到自己利益而未经自己认可的,对自己无约束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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