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我和女方从认识到结婚在从她出走四年多,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没有孩子

陕西-榆林 12-15 01: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女方从认识到结婚在从她出走四年多,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没有孩子,我可不可以挽回点当时结婚的彩礼钱和买金器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15 08:49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7-12-15 11:28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作为代理律师出面办理此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河北保定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广西南宁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江苏苏州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432
河北 保定
人气:415711
河北 保定
人气:161290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335
湖南 长沙
人气:541803
广西 南宁
人气:210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