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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事件

广东-汕头 12-17 10:28  悬赏 0  发布者:证未满 给我留言  回答:(4)
前几天跟3个朋友出去喝酒,喝完在回去的路上去提车,A去的方向跟我们三个人的方向不同,A在提车的时候被人砍了,我们三个人当场就送他去医院,一起垫付了1万3的手续费,住院还没有醒来,A家人要我们三人每人付1万块作为赔偿,警察也这样协商。这件事我负什么责任?我应该出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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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18 14:28
如你所说,你不应当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7-12-17 10:40
你好,与你们无关,法律上不存在需要赔偿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7-12-17 10:47
不存在法律上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8 14:57
可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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