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购买房权

河南-信阳 10-09 11:42  悬赏 5  发布者:秋雨微风 给我留言  回答:(5)
  九月底,买了套房子,因十一放假,没去公证处公证,已交付五分之四左右房款,当事人写有收条,当事人原有房权手续给我了。但今天当事人说不卖了,要退还钱,我希望留下房子。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 ,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9 14:04
应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过户,详情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咨询!
我的补充: 2012-10-09 18:29
参见物权法、合同法、民法通则。详情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2-10-09 11:45
你好,抓紧起诉、保全,没有其他方式。
回复时间: 2012-10-09 11:52
应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过户,这样才能最大保护你的权益。如需要帮助请联系。
回复时间: 2012-10-09 13:16
房子交付没有?
回复时间: 2012-10-09 14:04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述,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赔偿你的违约等损失,交付房屋。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详请来电或来我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6
山东 菏泽
人气:206178
浙江 杭州
人气:1006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