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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后,房款已支付(首期+贷款),未交房,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购房合同面积有异议,需补缴房款

广西-梧州 10-10 11:27  悬赏 0  发布者:060030…… 给我留言  回答:(3)
约大半年前,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已经支付房款(首付+贷款),签合同是今年底交房,但是现在,房地产开发公司说,他们重新测量房屋的面积,超出了购房合同的面积,需要我补缴房款,对于这个补缴房款,我存在疑问。1、一般购房都是按照房地产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的面积来支付房款,在业主存在对房屋面积有异议的时候,可以请第三方进行测量,若测量结果超出购房合同的面积,业主则需要补交多出部分面积的房款;而测量结果少于购房合同的面积,则开发商则应该退回少了面积的房款。2、现在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后,未交房之前,对房屋做出重新的测量,而测量出来的结果超出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的面积,则需要业主重新不交房款,有这样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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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0 14:29
看合同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超过法定面积的话,不是补交的问题,你具有解除合同,让开发商赔偿你损失的权利。
至于你所说的时间问题,你可以据此向开发商提出异议。
回复时间: 2012-10-10 16:51
您好 看你们之间是否有相关的合同约定,你可以提出异议,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要求主张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2-10-10 20:51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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