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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四川-成都 12-31 19:32  悬赏 0  发布者:133081……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公司中标,但招标方所要求的品种数量不足,全国加起来都供不了他们所需的数量,我们要求更改部分品种,招标方不答应,他们要废标,要重新招标,势必要更改品种,他们招标文件制作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如果重新招标,势必给投标人造成损失,有可能还不退回履约保证金,这种情况我们该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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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31 21:09
你好!
1、投标并已经中标,原则上应该按约定履行。
2、如投标方无法履行,作为招标方作为废标或重新招标也是合法的。
3、作为招标方的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时应该充分考虑并预见到是否有履行能力。中标后以不可能完成招标要求为理由请求更改,很难得到支持。
4、建议和招标方协商处理,否则有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从他们制作招标文件的错误着手去洽谈。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7-12-31 23:07
您好,一、如果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已经告知所要求的品种数量,你们在投标时应当提出疑问,否则,视为你们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后就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否则,招标方可以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如果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告知所要求的品种数量,则你们现在可与招标方协商处理。如果招标方不予你们协商,而单方作为废标处理,你们可以起诉维权。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 [四川-眉山]
  • 胡翔律师 VIP
  • 电话:13540159088
  • 10965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1-01 10:36
你可以申诉,向有关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8-01-02 11:41
品种的数量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有直接体现的,你们难道不清楚吗?招标只是一种程序而已,中标以后,属于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对方当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你们承担违约责任,由于 数量已在招投标文件中体现,所以不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因此,撤销合同的理由都不成立,这种情况下很难维权。
回复时间: 2017-12-31 19:35
你们在投标的时候没有发出相关异议这种情况建议你们最好是好好协商
回复时间: 2017-12-31 20:19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1-01 08:46
答:承担责任后,向制作者追偿。
回复时间: 2018-01-02 09:35
你好,建议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1-02 10:14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1-02 11:45
1、你们如果中标证明你们已经承诺“完成招标方提出的招标要求(应该包括品种数量)”,你们供应不了,属于你们违约;2、要求更改“标的”对方不同意,你们又履行不了,招标方是可以解除招标合同重新招标的;3、全国加起来都供不了他们所需的数量还有国外那,招标文件制作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你们当时没有发现啊或者发现了没有重视啊,只能自己承担责任了。4、所以我认为没有的权利没有受到侵犯无需维护,是你们违背了招标合同的约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的;5、当时如果招标的“标的”,明显的不能实现,明显的违背客观规律,你们是可以主张“变更或者解除招标合同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可以电话联系我沟通。。
回复时间: 2018-01-02 18:19
小区里面开超市没有营业执照就是违法吗?
回复时间: 2018-01-04 09:50
以你们招投标时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品种、质量来作为依据,建议先协商,否则可以做为废标处理,重新招标。
回复时间: 2018-01-04 19:15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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