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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厨房间
10-16 06:02 悬赏 0 发布者:zhenyu……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12)
楼上装修时将原本的餐厅改为厨房,而新建的厨房在我家卧室上。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但楼上说他们新改建的厨房已加做了防水。
问题一:是否加做了防水,就可以把原本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他们的餐厅)改为厨房间吗?
问题二:楼上可以将厨房建在我家卧室上吗?(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第六章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上方”,但国家《住宅设计规范》(2012年)只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上层”,我人在厦门可以借用重庆的规定吗?)
问题三:按照《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2011年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请问:对方将餐厅改为厨房,是否违返该条?
问题四:城管9月28日下达通知书,认为楼上违反了“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这一条,要求对方3天内整改,否则停水停电。可是10月25日下午我们再找城管,城管又说目前尚不能界定对方是否违返该条。请问:在城管尚不能界定对方是否违规之前,我们能否让对方先停止施工,等确定是否违规后,再相应处理呢?(因为对方在我们投诉期间,不仅没有停止施工,还大肆施工,而城管也至今未停水停电)
然望专家们给出建议时,能稍稍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文依据,我才心中更加有数,谢谢!
问题一:是否加做了防水,就可以把原本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他们的餐厅)改为厨房间吗?
问题二:楼上可以将厨房建在我家卧室上吗?(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第六章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上方”,但国家《住宅设计规范》(2012年)只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上层”,我人在厦门可以借用重庆的规定吗?)
问题三:按照《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2011年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请问:对方将餐厅改为厨房,是否违返该条?
问题四:城管9月28日下达通知书,认为楼上违反了“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这一条,要求对方3天内整改,否则停水停电。可是10月25日下午我们再找城管,城管又说目前尚不能界定对方是否违返该条。请问:在城管尚不能界定对方是否违规之前,我们能否让对方先停止施工,等确定是否违规后,再相应处理呢?(因为对方在我们投诉期间,不仅没有停止施工,还大肆施工,而城管也至今未停水停电)
然望专家们给出建议时,能稍稍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文依据,我才心中更加有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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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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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0月16日 08时28分
楼上业主将餐厅改为厨房,新建的厨房设计在你家家卧室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建筑物原来设计的功能装修并使用房屋,你们有证据证明对方房屋的使用用途则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整改,将房屋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否则因此给你造成的一切损失,楼上业主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物业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当然不可以。
开发商在建筑物完成基本结构时,会对卫生间和厨房做防水处理,并会做至少两次闭水试验,以防止将来在使用的过程中漏水造成损失,其他房间因为不会涉及到用水所以不会做相关处理,这也是法律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原因。
所以既然法律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那么即便楼上业主将餐厅做了防水,也不能改变房间设计的用途使用,更何况是否做防水业主个人很难举证,还需要专业的检测报告才能知道。
原则上是肯定不可以的,因为厨房也有防水要求,你们可以基于装修管理规定要求楼上业主将厨房设计在原来的位置。
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你们不能使用重庆市的规定,因为这只是个地方性政策规定,仅在重庆市内有效,对于你们来说就无效了。如果你们当地也有类似的规定,那么你们可以适用当地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就适用全国统一的装修管理规定即可。
当然是违反规定的,《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明确声明业主不得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是指擅自改变原建设规划核准的建筑物使用功能,将住宅“一套改多套”行为,以及在原设计为居(卧)室、客(餐)厅、阳台等功能的部位上增设卫生间、厨房或扩大原卫生间面积(查处关键点是将原卫生间的坐厕移位)等行为。所以楼上业主擅自将厨房设计在你家卧室上面,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立即休整。
如果城管有证据证明楼上业主的确在事实上存在改变设计使用功能的行为,那么当然可以做出相关处罚,如果楼上业主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改正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会通知国土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但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或者无法界定这种行为的情况下,城管的确暂时不能做任何处理,你们也没有权利阻止对方施工,因为不确定对方是否有违法行为,当然,你们有明确证据证明的除外。
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监支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占用、损坏住宅区内公共设施或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擅自移装共用设备;责令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改变房屋外貌,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干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楼上业主的行为为事实,那么城管可以要求其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同时可以处以罚款。
此外,一般情况下业主装修房屋都会在物业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其作用就是保证业主不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计使用用途等,一旦业主有违规行为,保证金会被扣除。如果你们确定楼上业主有此行为且拒绝改正的,可以向你们小区所在物业反映,要求物业根据合同约定责令其改正,否则扣除装修保证金。
(1)保留证据。
目前城管给出无法确定对方违法状态的结论,也许是因为对方正在装修的过程中,并没有实际将你说的餐厅改为厨房使用,所以违法状态并不确定,城管无法处罚,你们也暂时不存在维权的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你们能做的就是对这种违法状态保留证据,比如对方在餐厅位置盘置多处水管水龙头下水管等,有做厨房使用的打算,可以做些照片、录像取证,与楼上业主谈话的录音,其中包含业主打算做厨房、或者表示已经过过防水等内容即可,将来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继续举报。
对于城管方面你们可以根据楼上业主装修进度进一步举报,城管将违法状态确定后,可以对其作出相应处罚,物业方面你们也可以要求物业进行调节和劝说,毕竟将来一旦有问题物业是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我向物业在这一方的工作应该还是会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3)要求停止侵权。
如果你们已经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楼上的违法行为,那么你们当然也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其将房屋使用功能恢复原装,停止侵权状态并消除影响。邻里之间还是本着协商原则处理,毕竟今后还要相处,实在无法协商的,再通过诉讼解决。
(4)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楼上业主执意改变使用用途,将来一旦发生漏水给你家里造成经济损失的,你可以要求楼上业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要求楼上业主立即整改房间、为你维修房屋及屋内设施,无法维修的你可以要求赔偿,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5)维权方式。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楼上业主擅自改变房屋涉及使用用途的行为,已经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你们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立即要求楼上业主停止侵权将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可以向当地城管举报。因此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你也可以要求楼上业主进行赔偿,物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2-10-16 08:29
1,问题一:是否加做了防水,就可以把原本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他们的餐厅)改为厨房间吗?当然不可以。
开发商在建筑物完成基本结构时,会对卫生间和厨房做防水处理,并会做至少两次闭水试验,以防止将来在使用的过程中漏水造成损失,其他房间因为不会涉及到用水所以不会做相关处理,这也是法律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原因。
所以既然法律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那么即便楼上业主将餐厅做了防水,也不能改变房间设计的用途使用,更何况是否做防水业主个人很难举证,还需要专业的检测报告才能知道。
我的补充: 2012-10-16 08:29
2,问题二:楼上可以将厨房建在我家卧室上吗?(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第六章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上方”,但国家《住宅设计规范》(2012年)只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上层”,我人在厦门可以借用重庆的规定吗?)原则上是肯定不可以的,因为厨房也有防水要求,你们可以基于装修管理规定要求楼上业主将厨房设计在原来的位置。
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你们不能使用重庆市的规定,因为这只是个地方性政策规定,仅在重庆市内有效,对于你们来说就无效了。如果你们当地也有类似的规定,那么你们可以适用当地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就适用全国统一的装修管理规定即可。
我的补充: 2012-10-16 08:29
3,问题三:按照《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2011年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请问:对方将餐厅改为厨房,是否违返该条?当然是违反规定的,《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明确声明业主不得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是指擅自改变原建设规划核准的建筑物使用功能,将住宅“一套改多套”行为,以及在原设计为居(卧)室、客(餐)厅、阳台等功能的部位上增设卫生间、厨房或扩大原卫生间面积(查处关键点是将原卫生间的坐厕移位)等行为。所以楼上业主擅自将厨房设计在你家卧室上面,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立即休整。
我的补充: 2012-10-16 08:29
4,问题四:城管9月28日下达通知书,认为楼上违反了“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这一条,要求对方3天内整改,否则停水停电。可是10月25日下午我们再找城管,城管又说目前尚不能界定对方是否违返该条。请问:在城管尚不能界定对方是否违规之前,我们能否让对方先停止施工,等确定是否违规后,再相应处理呢?(因为对方在我们投诉期间,不仅没有停止施工,还大肆施工,而城管也至今未停水停电)如果城管有证据证明楼上业主的确在事实上存在改变设计使用功能的行为,那么当然可以做出相关处罚,如果楼上业主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改正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会通知国土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但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或者无法界定这种行为的情况下,城管的确暂时不能做任何处理,你们也没有权利阻止对方施工,因为不确定对方是否有违法行为,当然,你们有明确证据证明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2-10-16 08:30
5,关于楼上业主违法后应当接受的处罚问题。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监支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占用、损坏住宅区内公共设施或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擅自移装共用设备;责令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改变房屋外貌,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干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楼上业主的行为为事实,那么城管可以要求其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同时可以处以罚款。
此外,一般情况下业主装修房屋都会在物业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其作用就是保证业主不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计使用用途等,一旦业主有违规行为,保证金会被扣除。如果你们确定楼上业主有此行为且拒绝改正的,可以向你们小区所在物业反映,要求物业根据合同约定责令其改正,否则扣除装修保证金。
我的补充: 2012-10-16 08:30
6,关于你们现在怎么办的问题。(1)保留证据。
目前城管给出无法确定对方违法状态的结论,也许是因为对方正在装修的过程中,并没有实际将你说的餐厅改为厨房使用,所以违法状态并不确定,城管无法处罚,你们也暂时不存在维权的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你们能做的就是对这种违法状态保留证据,比如对方在餐厅位置盘置多处水管水龙头下水管等,有做厨房使用的打算,可以做些照片、录像取证,与楼上业主谈话的录音,其中包含业主打算做厨房、或者表示已经过过防水等内容即可,将来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继续举报。
对于城管方面你们可以根据楼上业主装修进度进一步举报,城管将违法状态确定后,可以对其作出相应处罚,物业方面你们也可以要求物业进行调节和劝说,毕竟将来一旦有问题物业是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我向物业在这一方的工作应该还是会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3)要求停止侵权。
如果你们已经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楼上的违法行为,那么你们当然也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其将房屋使用功能恢复原装,停止侵权状态并消除影响。邻里之间还是本着协商原则处理,毕竟今后还要相处,实在无法协商的,再通过诉讼解决。
(4)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楼上业主执意改变使用用途,将来一旦发生漏水给你家里造成经济损失的,你可以要求楼上业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要求楼上业主立即整改房间、为你维修房屋及屋内设施,无法维修的你可以要求赔偿,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5)维权方式。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我的补充: 2012-10-16 08:30
7,总结意见。楼上业主擅自改变房屋涉及使用用途的行为,已经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你们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立即要求楼上业主停止侵权将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可以向当地城管举报。因此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你也可以要求楼上业主进行赔偿,物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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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令栋律师
- 208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07:54
抄写法条、停水停电并不能保证你胜诉。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 [福建-福州]
- 林传雄律师
- 739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08:06
可以与律师面谈
- [内蒙古-赤峰]
- 王德华律师
- 2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09:00
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一、加做了防水,不可以把原本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他们的餐厅)改为厨房间二、不可以楼上将厨房建在我的卧室上。证据充分可以起诉对方侵权。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09:09
你好,委托律师面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09:54
——1、楼上的业主将没有防水要求的餐厅改为厨房,并且厨房设计是在你家卧室的上方,属于违反法律的规定,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将房屋恢复原有的使用功能,否则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此对你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物业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厨房是有防水要求的,以房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为准。
3、违反此规定。
4、建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如有需要,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当地的律师进行处理。
2、厨房是有防水要求的,以房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为准。
3、违反此规定。
4、建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如有需要,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当地的律师进行处理。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11:33
抄写法条、停水停电并不能保证你胜诉。
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如有需要,约谈律师
具体方案,面谈
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如有需要,约谈律师
具体方案,面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12:25
属于违章,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排除妨碍。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19:00
不能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请律师处理
- [福建-厦门]
- 陈奇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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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6 20:01
楼上业主将餐厅改为厨房,新建的厨房设计在你家家卧室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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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7 09:43
委托律师面谈。
-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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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7 13:53
委托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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