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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四川-泸州 01-08 15:16  悬赏 0  发布者:dormey 给我留言  回答:(11)
想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律师。房子是2016年和女方父母共同出资首付的,贷款34万,10年,2017年4月开始还贷,还未接房,2018年6月接房,所以房产证还没下来,合同上有女方父亲,和我们夫妻三个人的名字,我爸爸34%,我和我老公各33%。其中首付款有13万是男方找他家里拿的,离婚的话如果房子归女方,男方要求13万要先还给男方家里后,再按男方占的33%份额另外补偿,请问这种说法,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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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08 15:17
您好,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1-08 17:59
您好,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1-08 15:19
要看对方能否拿出证据证明
回复时间: 2018-01-08 15:19
您好!13万可以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女方共同偿还。
回复时间: 2018-01-08 15:31
你好,房子的产权在夫妻双方名下与女方父亲名下的,按份额持有;其中13万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8-01-08 15:32
你好,若离婚,你可以最多只给男方三分之一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8-01-08 15:34
房子给女方,男方出的首付款当然要给男方,建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1-08 15:36
13万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回复时间: 2018-01-08 16:21
不需要,直接按照现在的房价,支付男方33%的补偿就是了
回复时间: 2018-01-08 19:20
具体看借款人是谁。
回复时间: 2018-01-09 13:38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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