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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外未婚生育一子,因不想和男友生活,独自将七个月的孩子送养,收养方支付了八万元营养费

广西-贵港 01-14 20:25  悬赏 0  发布者:握在掌心的阳光 回答:(6)
本人在外未婚生育一子,因不想和男友生活,独自将七个月的孩子送养,收养方支付了八万元营养费。收养方是父亲通过朋友认识的。后男友知情将我告上法庭,孩子扶养权判给我。两年后,男友找到我,劝我要回孩子,出于对孩子的思念和愧疚,我决定跟男友去要回孩子。我们两次找收养方协商无果,对方不愿归还儿子给我们。因为涉及金钱,且收养方当时要求让我父亲做见证人并让我和父亲在保证书上签字,我不想连累家人我们不知怎么办才好,请求律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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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14 20:56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1-14 20:59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 [广西-南宁]
  • 胡钦律师 VIP
  • 电话:13768617880
  • 214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1-15 15:10
您好,您的问题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22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1-17 10:23
你好,如果协商不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1-15 08:10
只要沒有合法的收养手续都是可以要回的
回复时间: 2018-01-16 10:21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回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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