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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控制区外的房子被拆除

河南-焦作 01-20 19:57  悬赏 0  发布者:w51236……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沁阳市温邵线柏香镇西宜作村桥头西公路北边建有六间一百八十平米左右的砖混房子。1999年时,在此地块上曾经建过厂房经营面粉加工,本地块当时是废弃的大坑(有图),非耕地粮田(有村委证明),2002年遇公路整治因距离公路边不足15米,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厂房被拆除,当时就咨询拆迁领导距离标准是多少,答复是18米,在2009年沁阳市长信箱也咨询过,我市也没有另外规定,虽不能代表法律法规,起码具有指导性(截至现在还能查到此信息)。于2012年通过与村委协商签订了承包合同。在2014年建房前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路两边建筑控制区省道不少于15米,决不能再犯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低级错误,所以留足了18.40米。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政府的相关部门有任何的违法违建停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是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就属于连续违法行为,建成近四年后的2017年11月21日,在申请人没有接到任何被申请人口头和相关书面文字通知的情况下,被申请人组织铲车机械对申请人的距离公路外边18.40米公路建筑控制区外的六间房子进行强拆,期间所有执行人员没有一个出示执法证件,强拆后并没告知申请人拆除依据,可以依法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告知。在2017年11月29日第二次强拆,于2017年12月24日(星期六)第三次拆除并清理;在没有任何土地征用程序的情况下开始挖掘施工。在千年古县,河朔名邦的沁阳大地上,在前后二十多天的时间,一座六间的房子被莫名地夷为平地,非法占用申请人场地,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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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24 11:01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追问:

请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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