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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个孩子,离婚的话孩子怎么分配?我是女方

广东-深圳 01-22 12: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有三个孩子,离婚的话孩子怎么分配?我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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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1-22 14:04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10岁以上,会充分听取小孩的意见。两个小孩原则上一人抚养一个
  •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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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1-22 21:13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10岁以上,会充分听取小孩的意愿。
回复时间: 2018-01-22 12:43
八周岁以内的孩子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的意愿。
回复时间: 2018-01-22 13:01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8-01-22 13:32
按照实际情况处理,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8-01-22 13:54
你好!可主张争取小孩抚养权,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8-01-22 14:02
原则上一人一个,双方可以再争取一个
回复时间: 2018-01-22 14:03
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
回复时间: 2018-01-22 14:16
你好,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8-01-22 14:58
你好:一般一人一个,谁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话,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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