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吴健弘  陈皓元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您好!我家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拆迁户,2012年第一次签协议的时候正好赶上第二天我爱人要住院

北京 01-30 12: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3)
律师您好!我家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拆迁户,2012年第一次签协议的时候正好赶上第二天我爱人要住院,所以着急就签了!但后来拆迁办的人说我家的没过件,第二次的补充协议由于没谈拢也没签,现在区政府下发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让我们限期搬家,不搬就强拆,请问区政府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30 12:43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1-30 15:48
搜集相关证据,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8-01-30 12:39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1-30 12:42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拆迁政策 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回复时间: 2018-01-30 12:59
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1-30 13:01
您好,可以咨询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1-30 13:54
您好,可以依法起诉,如质疑政府的行政行为,您可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1-30 14:03
征收补偿决定书是依据第一次签的协议作出的吗?
拆迁利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我们是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8-01-30 14:48
不合理,应该是先补偿,再拆迁,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8-01-30 14:53
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1-30 15:20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征补意见》),只有法院有权依法核准和执行被征收房屋的强制拆迁,行政机关被明令禁止参与强制拆迁。
回复时间: 2018-01-30 16:53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相关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1-31 14:33
必须走行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7424
浙江 杭州
人气:4417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