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周磊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付全责,请问能向对方要误工费吗

湖北-武汉 01-30 21: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9)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付全责,请问能向对方要误工费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30 21:36
您好,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8-01-30 21:45
当然可以主张误工费
回复时间: 2018-01-30 21:25
当然可以主张误工费
回复时间: 2018-01-30 21:38
如果你这边因交通事故产生务工,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误工费的。
回复时间: 2018-01-30 21:39
如果有误工事实,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8-01-30 22:50
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8-01-31 07:40
您好,是可以的,您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请问现在有人受伤吗?伤情如何?对方现在的态度怎样?您具体是想主张哪几项?建议您直接来电详谈,我给您具体指导。
回复时间: 2018-01-31 09:38
你好,可以,能够索要的赔偿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具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请问现在伤势如何?花了多少医疗费?有和肇事方协商吗?方便的话你可以直接来电说明具体情况,免费咨询,我会为你提供相应指导。
回复时间: 2018-01-31 09:40
您好,有人身损害或者车辆是营运性质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请问是有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吗?有人受伤吗?有保险吗?如果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详谈,以便更好地维护权益,咨询免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回复时间: 2018-01-31 09:48
这位先生/女士,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您是可以向对方索要误工费的。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现在协商的情况怎么样?准备起诉吗?您的单位有没有给您出具误工证明?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我现在方便详谈,请您直接来电说说这些情况,我结合这些,给你更好的建议。
回复时间: 2018-01-31 09:55
您好,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8-01-31 10:16
您好,这个是可以要的,具体赔偿包括依照伤残等级,工资情况,当地的经济水平计算赔偿: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理费用的,您可以先协商,也可以委托律师替您跟对方谈判,可以争取最大利益,请问您具体伤情如何呢?不好意思,现在才看到,我现在刚好有时间,您可以来电或者一对一咨询,我们具体聊聊细节问题,能更有利于您的维权,简单咨询是免费的
回复时间: 2018-01-31 10:25
你好,误工费是赔偿的项目。请问具体有什么受伤情况或者财产损失呢?赔偿项目还是很多的,你这边方便的话,我建议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免费来电说明详细情况,我具体给你分析好吗?
回复时间: 2018-01-31 10:27
可以的,能够索要的赔偿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具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具体可以索赔哪几项,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8-01-31 10:44
一般是可以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8-01-31 11:27
您好,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您可以确定相关赔偿额,其中是包括误工费的。
回复时间: 2018-01-31 13:24
你好,如果你受伤了,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
请问现在伤势如何?建议您先在医生的指导下去做相关鉴定,然后确定赔偿数额。能够索要的赔偿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具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具体可以索赔哪几项,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8-01-31 15:15
当然可以主张误工费
回复时间: 2018-01-31 15:48
您好,如果有人身损害,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有收入的,按实际收入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该数据的,可参照诉讼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免费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5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