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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超时申报

天津 02-02 10:34  悬赏 0  发布者:雨林asdf…… 给我留言  回答:(2)
根据“津人社局函[2016]7号文件”规定,当前生育津贴普遍实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为女职工及时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手续。”我的超时半个月,现在人社局不予受理,生育保险都是正常缴纳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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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2-02 10:54
你好:不符合条件
回复时间: 2018-02-02 11:13
你好,一般不符合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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