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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老人去世,公房拆迁,拆迁费子女们该如何分配?坐标北京。

 02-18 12:45  悬赏 15  发布者:619115……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宣武区 回答:(7)
具体情况是:

坐标北京,房子是公房,老人和我爸爸还有我已经在这个房子里生活20年,户口本上只有老人和我爸爸还有我,其他子女(一共6人)户口早已迁出。

老人几个月前去世,需要变更承租人到我爸爸身上,但是其他几个子女不同意签字,每人想要10万块钱的签字费,我家出不起,所以就想先这么一直耗着,因为我们有居住权,这一点他们无权干涉。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如果10年或者20年以后,房子拆迁的话,拆迁费和购房指标该如何分配?

我爸爸说,他和我爷爷奶奶一起住,并且户口也在这里,其他人的户口不在,而且更早的房子拆迁时,他选择和我爷爷奶奶一起住,并一起拼得了一套两居室(当时的政策是每个户口能分得一套一居室,两个户口拼的话能分得一套两居室),所以拆迁费有50%是他的,剩下的50%再由所有子女平均分配,还有他的一份儿。

但我想在此咨询一下各位专业的律师,确认一下,是否如我爸爸所说能至少分配到50%的拆迁费?从法律上讲,法律会如何分配?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2月18日 19时18分
根据您的描述,爷爷奶奶过世后,公租房由您和父亲继续承租,其他人无权干涉。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办理 承租人变更手续。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 (五)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
公房同住人
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 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时,下列人员也视为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迂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能被视作同住人,无权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本解答第二条所列的住房困难的情况除外)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2-18 13:07
建议起诉法院分割确权
回复时间: 2018-02-18 13:11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

您好,您的意思是起诉法院,强制让他们签字进行过户么?那他们有权要那10万块钱么?还是必须无条件签字?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2-18 13:30
您好,可以起诉法院分割确权
回复时间: 2018-02-18 14:54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分割确权
回复时间: 2018-02-18 15:03
及时起诉分割确权,专业房产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回复时间: 2018-02-18 22:03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产权、房屋拆迁政策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正在代理房屋拆迁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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