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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生于1980年9月,父亲于1980年7月意外触电身故

浙江-温州 02-19 11: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女,生于1980年9月,父亲于1980年7月意外触电身故,爷爷育有1子3女,1989年二女儿招女婿入赘,现育有2儿。 爷爷名下有4间老房,新地基一间,自留园(零散园)半亩,人口园(劳动园)1.7亩,耕田2.7亩(按计分,劳动力分,三姐妹,我爸三囗半,爷爷,奶奶,姥姥)。2017年村耕田2.7亩被征,所得安置费115万元人民币,二女儿独享。于2007年6月经村两委干部调解家产继承书,其中1间老房,作为本人嫁妆所用,其余3间老房归二女儿所有(其中2间已经在二女儿名下)。     爷爷肚子疼的在床上打滚打电话给二女儿,遭到二女儿拒绝,本人一家(老公,孩子),爷爷大女儿一起把爷爷送到医院就诊。爷爷在世纪大道上被车撞了,撞后坐在殿前,村民看到,跑到二女儿家通知,遭拒绝看顾,村民再次跑到大女儿通知,大女儿立马通知我,之后我,大女儿一起送爷爷到医院就诊。爷爷现在所领每月3百多的国家补贴是我跑村委,镇委,县委办理所有手续。爷爷白内障手术在温州眼视光接受手术,由我跑村委,镇委办手续,术后本人躺在走廊上照顾左右。应赡养人二女儿没有出现,一个询问电话都没有。 按政策村村改建,现老房要被征用,征用后可选择分房或者领取补贴,我因农村居民历史问题,房子产权未转入我名下。二女儿企图想再次争夺此房,想趁此机会领取补贴。爷爷要求从征房补贴中扣取一部分作为养老基金,用于身后事和后续生活费。我和爷爷大女儿虽然承担了大部分赡养义务,但是却受到极不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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