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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师怀孕产假与薪酬发放问题

广东-佛山 02-25 13:07  悬赏 0  发布者:Shizuk……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本人是一位中国舞舞蹈教师,在职于一间私人少儿舞蹈教育机构。由于怀孕晚婚原因并一直工作至孕期六个月左右到寒假班考级结束休假,由于刚开始机构老板与我沟通好从寒假班结束开始休产假至产后到岗的,现在需继续让我上班,先把产假延后,目前本人7个多月身孕,不再希望上班,身体上吃不消了,是否可以拒绝继续上班?本机构没有任何签署劳动合同,只有每月工资条、社保和收入流水,该老板还说产假期间按照地区基本工资1510元发放,减去313社保,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但不是按照机构工资发放日给与,说是按照产假结束回去到岗的10个月内分期返还,希望得到解答,这种工资分期返还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个人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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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2-25 16:31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办案经验。你的老板做法是违法的,建议你及时委托律师处理,把搜集到的证据及时提供给律师,准备走法律程序吧,神助你健康,祝你的孩子健康。
回复时间: 2018-02-26 13:36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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