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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到期 房东赶人

陕西-宝鸡 10-29 17:20  悬赏 0  发布者:lailai……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于两年前租了一门面房经营服装,从前一任那里接过来花了4万转让费,房东签合同是写的转让费不高于26800,1年1签,现在11月5日就要到期了,房东以自己要经营为由要收回房子,说只给赔付26800,2年期间我装修2次,最近这次在年后,花费3万,可以要求房东赔付吗?当时房东前合同时,房产证是他母亲的名字,但是合同是他签的,有效吗,如果起诉他的话优势大吗?如果房东也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呢?现在家里开支全靠小店支撑,我明确表示过想要继续干,房东不同意
问题补充:
合同内容大概如下:

1.合同定为1年,如乙方第二年续租合同,需提前15天向甲方声明,房价随行就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房价按季度交纳,乙方应按时交纳房租,如乙方没有按时交纳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经营门面房时,可向他人转让,包括装修及部分商品。为了保证房主的合法权益,特定乙方不再经营时向下一任经营者转让,转让费不得高于人民币贰万陆仟八百元整,为了防止恶意炒作转让费,在下一位经营者不再经营时,采取下楼梯方式解决(下浮金额5000元整)依此下浮。声明:此转让费只是让经营者与第二任经营者自愿商谈所产生,此费用于房东无任何关系,乙方在转让时应向下一任经营者说明情况,叫经营者明明白白,采取下浮转让只是为了保证房东主权完整
再其他的没有什么重要的了,就是水电费那些
他签的合同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说是他母亲的,90多岁了当时也没有拿委托书,应该也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

他有两间门面,我们和隔壁,只赶我们,不赶隔壁,应该是同行竞争私下找到他给钱让赶我们走,只赔给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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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9 17:27
你好,房东与你都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让你走的话,房东应给你适当的补偿(提前通知)另外你所花的4万元与房东没有关系。
   如果房东不给你补偿费用,你可以把你装修的拆除掉。


以上答复,如有满意,敬请采纳及评价。
追问:

合同内容大概如下:

1.合同定为1年,如乙方第二年续租合同,需提前15天向甲方声明,房价随行就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房价按季度交纳,乙方应按时交纳房租,如乙方没有按时交纳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经营门面房时,可向他人转让,包括装修及部分商品。为了保证房主的合法权益,特定乙方不再经营时向下一任经营者转让,转让费不得高于人民币贰万陆仟八百元整,为了防止恶意炒作转让费,在下一位经营者不再经营时,采取下楼梯方式解决(下浮金额5000元整)依此下浮。声明:此转让费只是让经营者与第二任经营者自愿商谈所产生,此费用于房东无任何关系,乙方在转让时应向下一任经营者说明情况,叫经营者明明白白,采取下浮转让只是为了保证房东主权完整
再其他的没有什么重要的了,就是水电费那些
他签的合同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说是他母亲的,90多岁了当时也没有拿委托书,应该也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

他有两间门面,我们和隔壁,只赶我们,不赶隔壁,应该是同行竞争私下找到他给钱让赶我们走,只赔给26800

回答:

你好,请问你是什么想法,如果想继续租就和他们续签合同,尽量和房东好好说,虽然法律规定你有优先权,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就没那么多的权利。建议你慎行。


以上答复,如有满意,敬请采纳及评价。

追问:

尽量协商多赔付,5万左右,如果协商不行的话希望通过另外的手段多要求赔付,当时所有资金都投到这个店里了,还有外债,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自己创业的,今年又添了孩子,希望靠这个店铺好好赚点钱,突然房东就这样,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自己也说想找个长期干的,我们也想长期干,结果刚两年,就这样了

回答:

你好 ,这样好多趋势对你不利。能协商干是最好的。


以上答复,如有满意,敬请采纳及评价。

追问:

只能忍气吞声了,摆明被坑了

回复时间: 2012-10-29 17:32
马律师的回答很完善,建议采纳!
回复时间: 2012-10-29 17:46
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与房东协商续签的问题。
追问:

合同内容大概如下:

1.合同定为1年,如乙方第二年续租合同,需提前15天向甲方声明,房价随行就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房价按季度交纳,乙方应按时交纳房租,如乙方没有按时交纳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经营门面房时,可向他人转让,包括装修及部分商品。为了保证房主的合法权益,特定乙方不再经营时向下一任经营者转让,转让费不得高于人民币贰万陆仟八百元整,为了防止恶意炒作转让费,在下一位经营者不再经营时,采取下楼梯方式解决(下浮金额5000元整)依此下浮。声明:此转让费只是让经营者与第二任经营者自愿商谈所产生,此费用于房东无任何关系,乙方在转让时应向下一任经营者说明情况,叫经营者明明白白,采取下浮转让只是为了保证房东主权完整
再其他的没有什么重要的了,就是水电费那些
他签的合同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说是他母亲的,90多岁了当时也没有拿委托书,应该也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

他有两间门面,我们和隔壁,只赶我们,不赶隔壁,应该是同行竞争私下找到他给钱让赶我们走,只赔给26800,可以要求多赔付吗

回复时间: 2012-10-29 17:49
你好,房东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以要求适当补偿的。
追问:

合同内容大概如下:

1.合同定为1年,如乙方第二年续租合同,需提前15天向甲方声明,房价随行就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房价按季度交纳,乙方应按时交纳房租,如乙方没有按时交纳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经营门面房时,可向他人转让,包括装修及部分商品。为了保证房主的合法权益,特定乙方不再经营时向下一任经营者转让,转让费不得高于人民币贰万陆仟八百元整,为了防止恶意炒作转让费,在下一位经营者不再经营时,采取下楼梯方式解决(下浮金额5000元整)依此下浮。声明:此转让费只是让经营者与第二任经营者自愿商谈所产生,此费用于房东无任何关系,乙方在转让时应向下一任经营者说明情况,叫经营者明明白白,采取下浮转让只是为了保证房东主权完整
再其他的没有什么重要的了,就是水电费那些
他签的合同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说是他母亲的,90多岁了当时也没有拿委托书,应该也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

他有两间门面,我们和隔壁,只赶我们,不赶隔壁,应该是同行竞争私下找到他给钱让赶我们走,只赔给26800

回复时间: 2012-10-29 18:04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房东与你都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让你走的话,房东应给你适当的补偿(提前通知)另外你所花的4万元与房东没有关系。如果房东不给你补偿费用,你可以把你装修的拆除掉。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间题的意见 (试行)(下称《意见》)第86条的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合同内容大概如下:

1.合同定为1年,如乙方第二年续租合同,需提前15天向甲方声明,房价随行就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房价按季度交纳,乙方应按时交纳房租,如乙方没有按时交纳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经营门面房时,可向他人转让,包括装修及部分商品。为了保证房主的合法权益,特定乙方不再经营时向下一任经营者转让,转让费不得高于人民币贰万陆仟八百元整,为了防止恶意炒作转让费,在下一位经营者不再经营时,采取下楼梯方式解决(下浮金额5000元整)依此下浮。声明:此转让费只是让经营者与第二任经营者自愿商谈所产生,此费用于房东无任何关系,乙方在转让时应向下一任经营者说明情况,叫经营者明明白白,采取下浮转让只是为了保证房东主权完整
再其他的没有什么重要的了,就是水电费那些
他签的合同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说是他母亲的,90多岁了当时也没有拿委托书,应该也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

他有两间门面,我们和隔壁,只赶我们,不赶隔壁,应该是同行竞争私下找到他给钱让赶我们走,只赔给26800

回答:

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时间: 2012-10-29 21:08
视乎合约而定
回复时间: 2012-11-03 09:56
没有办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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