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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撞我受害方如何进行车辆贬值损失索赔?

浙江-金华 03-09 08:56  悬赏 0  发布者:hkysh2…… 给我留言  回答:(28)
我2018年1月4日上牌的一辆全新英菲尼迪Q70L轿车于2018年2月12日在浙江省杭金衢高速衢州段被后方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车辆受损情况严重,目前正在大修中,预计维修费用4-5万,购车款29.98万,购置税3.1万,车辆上路约33万,目前车辆大修,据了解,贬值情况严重。肇事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为肇事者的单位,并非肇事者本人。肇事车辆单位为浙江省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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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09 08:57
由交警划分责任  再起诉维权
  • [重庆-渝北]
  • 仲夏律师 VIP
  • 电话:18725685001
  • 13896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09 09:07
车辆的贬值损失首先需要鉴定出具体的可能贬值的额度,有了具体的标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此外,贬值损失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是否属于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况”,根据您的描述,贬值损失很可能会得到支持。望采纳。
追问:

第一步还是先与肇事者协商了?协商不成再起诉吧?

回答:

是的。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收集相关证据起诉吧。一定要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否则难以起诉,切记。

追问:

肇事者身份证、车辆行驶证、交警责任认定书都有的。

回答:

那就没什么问题,协商不了就去起诉吧。

回复时间: 2018-03-09 09:49
你好!
1、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首先依据就是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为对主全责,对方就应该赔偿实际损失。
2、在没有人损的情况下,仅为车损,目前来说,大部份法院只支持修理费、修车期间合理交通费。对于车损折旧和贬值,一般不支持。对于过失造成的损失,车辆经过修理并不影响正常使用,所以不支持。。
3、对于赔偿协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于对方是单位车辆,不排除对方是职务行为的可能。起诉时以单位、肇事者、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一般来说都是保险公司承担。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对方是过年回家,不是职务行为。车上坐着他老婆抱小孩

回答:

你不管是否职务行为,一般法院会要求你把车主,驾驶人,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如果你起诉时没有写车主(私人或单位),会对你进行释明,告知你如果经过释明仍不追加的,视为放弃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建议你一并起诉,多一名被告也就多送达一份诉状,并不增加诉讼费用。

回复时间: 2018-03-09 10:06
贬值损失一般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3-09 10:10
折旧费的话目前较难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3-09 10:39
您好,一、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通常情况下,造成车损,可以主张维修费、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合理的误工损失;
三、关于车辆的贬值损失,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前,全国很多地区的法院都支持贬值损失。通常做法是,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损失,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贬值损失,然后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判决。但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其中第十五条未将车辆的贬值损失列入财产损失的范围内,因此,此后,全国各地法院已不再支持车辆贬值损失。最高院答复意见:原则上不予支持。浙江省法院也不支持;
附: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若干问题意见》
第二十条 已主张机动车维修费用等财产损失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又主张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属于待售中或者运输中的新车受到损害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予以赔偿。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四、鉴于上述司法解释及浙江省的规定,建议你与肇事者协商处理,争取对方可以适当予以补偿,如果对方不同意补偿的,也没有办法,你也没有必要就贬值损失向法院起诉索赔,白白浪费诉讼费。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09 10:57
你好!
1、如果车辆因撞车报废了,你可以获得撞车时和你车辆价格相当的赔偿费,这里面就包含了所谓的贬值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如果经维修,车辆各项指标上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通过起诉手段,你就无法获得车辆贬损费。
法律依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若干问题意见》
第二十条 已主张机动车维修费用等财产损失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又主张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属于待售中或者运输中的新车受到损害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予以赔偿。
3、如果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
4、因此,如果你想要贬损费,一是通过调解、和解,对方同意出一定的贬损费,其二是通过鉴定,认定车辆报废。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就没有别的途径,只能认倒霉了?

回答:

你好!
1、出了事故的车辆在变卖的时候,肯定会影响其价值。但目前的法律不支持索要贬损费。
2、如果,上述第4项的两种方法实现不了目的,如果对方赔偿了其他项目,建议你不要再诉讼了,费时费力,而且胜算极小,如果对方一分不赔,起诉时可以提出,法官可能会酌情判一部分,虽希望不大,但总比不提有希望。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09 13:34
1、一般很多地市法院都不支持折旧费用,无人员损伤的一般为修车费和必要的交通费;
2、车损费用可以通过当地物价部门定损,也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予以鉴定。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8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09 20:15
可申请车辆价值鉴定。
回复时间: 2018-03-12 15:52
可以对贬损进行鉴定,如有鉴定结论,法院会考虑,但不是必然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3-13 15:23
可以主张修车费
回复时间: 2018-03-09 09:01
车辆贬值损失无明确法律规定,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予支持该项请求
回复时间: 2018-03-09 09:03
根据责任比例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3-09 09:05
可以对贬损进行鉴定,如有鉴定结论,法院会考虑,但不是必然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3-09 09:23
1、对造成的损失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公平公正的裁判处理;2、目前对于交通事故的车辆损坏以后贬值的损失(特别是新车)的赔偿问题,各地人民法院处理意见不一,多数地区不支持该项损失的赔偿(山东省法院系统就明确要求不予支持);3、如果是一般车辆法院更不予支持(不是百万以上的车辆);4、主要原因可能是,交通肇事都是过失行为侵权,不是故意请求造成,二是因为车辆已经是大众性的常用的生活用品(相当于过去的自行车),购买使用后本身马上就贬值了,对过失造成的损失,维修恢复原状即公平合理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8-03-09 09:29
需专业的鉴定机构贬值损失,是否会支持依据法院判定
回复时间: 2018-03-09 09:38
一般不支持贬值损失
回复时间: 2018-03-09 10:12
由交警划分责任  再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3-09 10:30
一般是只赔直接损失的,折旧是不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8-03-09 14:12
你好,可以鉴定折旧费
回复时间: 2018-03-09 18:47
车辆贬值损失法院不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8-03-09 20:41
专业的鉴定机构贬值损失后再说吧?
回复时间: 2018-03-09 23:29
您好。贬值损失法院一般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3-10 08:39
车辆贬值损失法院不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3-10 14:44
你好,贬损的费用属于间接损失,一般是不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8-03-10 19:36
先报警,由交警划分事故责任,然后再起诉。一般不支持贬值损失。
回复时间: 2018-03-11 16:59
由交警划分责任  再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3-13 13:05
车辆贬值损失无明确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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