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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保密协议离职后到同行工作怎么定性违反保密协议?

 11-02 16:47  悬赏 5  发布者:tjm025……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3)
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每月发给一定的保密费,但离职后并没有支付保密补偿费,该员工到别的同行企业工作,是否算违反保密协议?如何定性保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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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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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1月03日 19时39分
1、如有证据证明泄露了商业秘密或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的,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
2、员工在同行业就业,只能认定是违反了竞业禁止,并不违反保密协议。建议来电详询是签订的保密协议还是竞业禁止。
追问:

在保密协议里有竞业禁止要求,但没有给员工离职后不能到同行的经济补偿费!!!

回答: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竞业禁止的补偿金应当不低于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如果没有支付劳动补偿金,该协议不发生效力。
但是,如有证据证明其到新单位上班,泄露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给新单位,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原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2 19:32
签好协议。。。。
回复时间: 2012-11-03 23:22
您好,员工只要没有泄密,就不存在违反保密义务一说。员工去同业竞争的单位工作,可能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但是具体是否违反该义务,要看单位是否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了。
追问:

签订了竞业限制,但没有给员工离职后经济补偿费!!!

回答:

您好,按照江苏省的规定,该竞业限制协议对员工不生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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