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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以员工不出差为由辞掉员工

 03-14 21:39  悬赏 0  发布者:zyyy16……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4)
我2016年6月入职目前的一家公司工作,截至目前已经超过20个月的工作时长,在2018年2月份公司口头通知对我降薪处理,降薪幅度达到56%之多,并且在二月份发一月份的工资条上显示,实际上降薪行为,从1月份就已经开始实行了,可以说是先斩后奏,对于公司的这种行为,我表示不同意,随与公司进行协商处理,要求补齐我一月份跟二月份工资,补偿我2个月的补偿金,但是被公司拒绝,但是公司并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公司在我入职的时候,收走了我的劳动合同,至使我担心劳动关系没有证明,就一直在公司呆着,近来公司应该是烦躁了,就想出让我到云南出差为由,(说明:我的岗位是一名UI设计师岗位,从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10多年,从没有出现过要出差的情况)我不同意出差,并说明没有出差经验,岗位也不同,遭到公司领导的拒绝,并且在相隔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对我进行邮件辞退告知,对此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有些茫然,不知道该要求些什么,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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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3月14日 21时4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您的宝贵经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14 21:52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3-15 09:01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3-15 09:37
你可以向单位主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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