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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内容问题
03-22 11:44 悬赏 0 发布者:马利国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10)
我自己建了一个网站
主要用途是用来分享知识点
现在想把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这些书籍及规范分成各个知识点然后上传到网站
这样做有没有违法
主要用途是用来分享知识点
现在想把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这些书籍及规范分成各个知识点然后上传到网站
这样做有没有违法
问题补充:
上传一些国家工程规范的电子版算不算违法,有没有对国家规范的这类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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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263积分
回复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4时22分
1、单纯分享知识,非盈利目的上传一般不算侵权;
2、引用他人原创作品等应注明出处及著作权人。
2、引用他人原创作品等应注明出处及著作权人。
其它答案
- [四川-成都]
- 陈铠楷律师 VIP
- 电话:15196613110
- 20834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2 11:49
你好!
1、只是分享知识,不违法的。
2、但要注意,用于获利,引用或采用别人已经出版书籍或发表文章,容易有侵犯著作权的纠纷。
1、只是分享知识,不违法的。
2、但要注意,用于获利,引用或采用别人已经出版书籍或发表文章,容易有侵犯著作权的纠纷。
- [陕西-西安]
- 张元珍律师
- 733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2 11:50
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只是分享知识,应该是不违法。
- [四川-成都]
- 龙宇涛律师 VIP
- 电话:13018210906
- 7955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2 11:58
您好,一、你可以合理使用他人的著作权;
二,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三、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你合理使用,没有用于盈利性等商业用途的,不构成侵权。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对于他人的著作权,只要合理利用,非盈利性质,不构成侵权。
二,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三、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你合理使用,没有用于盈利性等商业用途的,不构成侵权。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8-03-22 21:34
您好,根据你的补充,回复如下:对于他人的著作权,只要合理利用,非盈利性质,不构成侵权。
- [上海-虹口区]
- 张向锋律师
- 5305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2 12:25
这此书籍都享有著作权,你分成各个知识点时,不能直接大量摘抄,少量引用时需要注明出处,还不能赢利,否则涉嫌侵权。关键你要分享自己学识和读书结晶。
- [陕西-西安]
- 康治斌律师
- 12485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2 17:39
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只是分享知识,不违法。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4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3 11:14
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只是分享知识,应该是不违法,建议还是注明出处、作者姓名等
- [江苏-无锡]
- 柳士荷律师 VIP
- 电话:13400017000
- 11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4 16:26
这个应该不违法不是用来营利
- [山东-青岛]
- 徐志远律师
- 3129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4 20:45
1、如果没有结果政府市场管理局和教育部门的批准,从事经营教育活动,肯定违法;2、如果上传一些国家工程规范的电子版或者其他具有知识产权的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这些书籍,并依此获利,不但违法,可能涉及侵权,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涉嫌犯罪的。3、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操作如果的合法的经营。
- [辽宁-大连]
- 张德华律师
- 681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7 12:04
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只是分享知识,应该是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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