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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拜托!

黑龙江-鹤岗 11-07 13:04  悬赏 20  发布者:徐小平729 给我留言  回答:(1)
王律师您好:

  我是2004年购买了一处位于黑龙江宝泉岭重点中学附近的一处房产,购买面积与实际相差交付面积相差几平米,由于开发企业工程质量等一些因素我在2010年四月才拿到发票并且办理了房产证,发现购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后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不成,我与2011年四月诉至法院,对方开发企业资质是借用其他公司的,发票上也明确写明了有被借用一方的名称,我们起诉被借用企业,对方以实际开发商所有证照全是伪造为由,称与被借用一方毫无关系。

我认为:开发商与有资质一方之间实际是挂靠关系,有资质一方也承认收过开发商30万元钱,而且开发商以有资质一方的证照依法办理了税务手续依法纳税,经历了土地、建设、城管、环保等等国家机关的审核才可以开发并且进行房屋销售的。现在对方已一切都是开发企业造假为由,称与有资质一方无关!难道是我告错了?我的发票上明明就写的是有资质企业乙方的名称,以一句都是开发商造假为由就说诉讼主体资格不符(被告方)判我败诉!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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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7 13:57
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建议来电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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