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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的继承人是否还有集成遗嘱的权利?

浙江 05-29 10:59  悬赏 0  发布者:孙敏丹 给我留言  回答:(7)
伪造遗嘱的继承人是否还有集成遗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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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30 08:44
无权了.
回复时间: 2010-05-29 11:05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看清楚,是不是属于情节严重哦
回复时间: 2010-05-29 11:05
1、伪造遗嘱的继承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会丧失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2、对情节严重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明确指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回复时间: 2010-05-29 11:07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最高院对此的解释 1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伪造遗嘱必须情节严重者才丧失继承权,可以自行对照是否情节严重。

回复时间: 2010-05-29 18:39
结合上述法条规定,对照你的实际情况,即可自行作出判断。
回复时间: 2010-05-30 09:47
情节严重则无权继承了.
回复时间: 2010-05-31 09:55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伪造人丧失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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