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调解谈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哺乳期协调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江苏-南京 04-04 09:44  悬赏 5  发布者:791970…… 给我留言  回答:(8)
跟公司协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答应给四个月的钱,但协议上有一条说签字后,不能向劳动仲裁提出诉讼,合理吗?
问题补充:
协议上写最后上班日到4月底,但人事说我可以不用来打卡,这能信吗?需要写在协议上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34
不合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14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39
不合理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00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08
根据协议书内容来分析,已经协商一致的事项以外的仲裁请求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回复时间: 2018-04-04 11:17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4-04 11:49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8-04-04 11:52
写这句话,也没有法律效力
追问:

签字后,协议生效,这句话也不法律效力吗?

回复时间: 2018-04-04 17:02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江苏无锡
上海杨浦区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158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54
重庆 江北
人气:392198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284
湖北 襄阳
人气:444225
山东 菏泽
人气:2064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