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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协调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江苏-南京 04-04 09:44  悬赏 5  发布者:791970…… 给我留言  回答:(8)
跟公司协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答应给四个月的钱,但协议上有一条说签字后,不能向劳动仲裁提出诉讼,合理吗?
问题补充:
协议上写最后上班日到4月底,但人事说我可以不用来打卡,这能信吗?需要写在协议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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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00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08
根据协议书内容来分析,已经协商一致的事项以外的仲裁请求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34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39
不合理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4-04 11:17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4-04 11:49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8-04-04 11:52
写这句话,也没有法律效力
追问:

签字后,协议生效,这句话也不法律效力吗?

回复时间: 2018-04-04 17:02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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