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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作者身份问题

福建-福州 04-08 12:45  悬赏 0  发布者:人民群众11 给我留言  回答:(1)
著作权法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这里的“公民”是指所有具有公民权的自然人还是指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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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4-08 12:46
协商不成  建议起诉解决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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