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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刚满18岁 无赡养能力 是否有监护权

 04-16 00:43  悬赏 0  发布者:杨丽禾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回答:(24)
我姐姐在女儿4岁时离异,女儿归姐姐抚养,男方也很少付抚养费。两年前男方得脑梗,行动不便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男方父母双亡,基本有他的哥哥和弟弟照顾,他们兄弟三人。现在他女儿刚满18岁,在读高中, 无赡养能力,她的伯伯和叔叔以她已满18是法定监护人为由,以欺骗的手段送到我姐姐家,再也不管不问。请问,刚满18岁 无赡养能力 是否有监护权?是不是必须要赡养他父亲?没有办法赡养啊?她奶奶留有一套房子,应该如何处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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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4月16日 12时51分
您好,我仔细阅读了您的问题,经反复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你要知道监护和抚养是两个不同法律观念,不能混为一谈。通俗的说,监护是指对那些不能正常判断自己行为的人进行监管,这类人一般是指精神病人、智障、未成年人等,总之他们和正常成年人相比智力和不够健全。抚养一般是指对没有生存能力的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生活照顾,这类人主要包括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经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没钱生存或需要人照顾。根据你的陈述可知,女孩的父亲现在智力健全,只是没有独自生存能力,这就说本案根本不存在监护权归谁的问题,只牵扯谁尽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问题。
其次,《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前提条件是:一、是父或母无生活来源、又失去劳动能力;二、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本案中,女孩虽然已经成年,但是结合她本人的实际情况,她目前还不具备赡养其父的能力。因此在法律上目前不能强迫她尽赡养义务或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她能力范围内应当履行一定的照顾义务,等女孩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后,则有法律义务赡养父母。对此,男方亲属可以求助所在地民政部门给予帮助和救助。
再次,你姐已经和男方离婚,没有任何义务对男方抚养照顾,无论从法律上和道德上均可以拒绝接收。
最后,关于孩子奶难的房产。如果她奶奶没有遗嘱,则按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本案男方享有继承权,可以分得相应的财产份额。你们作为特定关系人可以积极与男方及其亲属协商,争取男方暂时居住在该房屋中,等条件成熟时再分割该房产。   
温馨提示:我已经尽力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您满意,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您的提议和建议,决定采纳。认为最优,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16 06:34
按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是她父亲的监护人,可以代她父亲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回复时间: 2018-04-16 08:45
女儿是监护人不假,但本身没有监护以及照顾的能力,前夫留在你姐姐家也确实不妥,建议尝试一下民政部门是否能救济。奶奶留下的房产,遗产未分配的话,可以起诉要求分配,分配时多照顾尽赡养义务较多的以及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8-04-16 08:51
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8-04-16 09:18
你好,对于监护权可以找民政部门等寻求帮助。继承问题;可以起诉继承遗产,并要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多分。
回复时间: 2018-04-16 09:25
您好,一、子女已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子女是其父亲的法定监护人;
三、虽然子女是其监护人,但如果监护子女仍在上学,没有工作,其不具有监护能力,不能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
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四、在子女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应由其父亲的其他监护人(父亲的兄弟)履行监护职责;
五、如果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六、因此,如果你们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其父亲住所地的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或直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监护人。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8-04-16 11:58
补充:一、监护能力,是指作为监护人,承担监督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及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法律职责的行为能力。衡量监护能力的有无,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条的解释进行。 [1]
该条指出:“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没有监护能力的人不能担任监护人,在法定监护人中应由顺序在后的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接任;在指定监护人时由有指定权的部门在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
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照顾,不能等同于对父母的监护。
回复时间: 2018-04-16 10:30
你好!
1、根据你的描述,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而非指行动不便的成年人。男方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监护权的问题。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存在监护和指定监护的情况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但有几个前提条件,一、是父或母无生活来源、又失去劳动能力。二、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3、对于你姐姐的女儿,没有赡养能力,可以免除支付赡养费用的义务,但是在她能力范围内,有照顾的义务,这是不能免除的。对于男方如无生活来源,可以求助所在地民政部门给予帮助和救助。

4、她奶奶留有一套房子,如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属于男方的份额可以由男方进行处置。同时,男方有份额就有居住权。。对于你的案件,男方可以居住生活在奶奶留下的房子里,由其女儿照顾。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4-16 11:21
1、成年人(年满18岁或者年满16岁有工作可以自食其力的)符合法律条件都可以担任“法定监护人”,没有收入不等于没有监护能力;没有收入也可以赡养父母的(从看护护理和精神上)。2、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必须的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3、奶奶如果不在了留有遗产,他们的子女可以要求继承;4、女儿经过父亲可以代理父亲依法要求继承奶奶的遗产;5、父亲继承遗产以后,如果没有能力管理遗产,法定监护人可以代为父亲管理继承的财产;6、女儿管理父亲的财产,可以为了父亲的生活治疗等等必须的支出,动用父亲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4-16 11:36
可以代理她父亲其实继承房产
回复时间: 2018-04-16 11:48
依法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4-16 12:22
有监护权的
回复时间: 2018-04-16 13:03
1、你外甥女已经成年,可以作为其父亲的监护人。

2、作为监护人,有权代被监护人起诉要求继承遗产。
回复时间: 2018-04-16 13:56
你好,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8-04-16 14:07
子女已成年,男方没有其它监护人的,子女就是法定监护人,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
回复时间: 2018-04-16 14:31
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是监护人,没监护能力可以到民政部门寻求司法救济,奶奶留下的房子可以参与遗产分配
回复时间: 2018-04-16 20:48
正在读书并无经济来源的,可以拒绝,等工作后再进行赡养义务。奶奶遗产可以分配
回复时间: 2018-04-16 21:00
女儿不具备监护能力,应继续有其兄弟履行监护责任。房子可以由其女儿代为处理继承的相关事宜。
回复时间: 2018-04-17 07:20
成年子女才是她父亲的监护人,没有能力的,可以变更监护人,
回复时间: 2018-04-18 08:57
女儿尚无能力,可以起诉分配遗产
回复时间: 2018-04-18 10:06
可以要求低保,男方可继承其父母的房
回复时间: 2018-04-20 07:47
答:1、已经成年,可以作为监护人;2、是的;3、申请救济;父亲也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8-04-20 15:12
男方如果没有捞到能力,作为继承人之一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女儿可以以父亲名义主张多分割遗产。
回复时间: 2018-04-20 19:49
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2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21 17:33
1、按照法律规定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应作为父母的法定监护人;
2、鉴于女儿暂无赡养能力,可以要求分割其父亲应继承的部分遗产,以作为赡养费用;
3、继承纠纷一般先协商处理,不成直接举证遗产范围等去当地区县法院起诉,被告一般为死者的其他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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