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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以公司名义借款

吉林-长春 04-19 16:15  悬赏 0  发布者:401069…… 给我留言  回答:(6)
财务人员借公司基建为机会,向社会人员进行大量的借款约800万元(会计自称借款800万),但经过核算,基建投入约为600万元,公司法人和股东认为借款数额有问题,要求对基建期间的账目进行审计查阅,但是财务人员将账目藏匿。法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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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19 16:23
这是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8-04-19 16:45
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用职务之便涉嫌刑事犯罪,如公安机关不受理可以行政诉讼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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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4-19 16:59
承担还款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8-04-19 16:23
诉讼。
回复时间: 2018-04-19 16:41
如果公安不作为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
回复时间: 2018-04-23 17:10
承担还款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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