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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问题

上海-浦东新区 11-17 02:42  悬赏 10  发布者:小陈求助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上海一家星级酒店工作,属于外来投资者,深圳冰激凌公司,在上海酒店里面卖冰激凌。做起2012年10月9号上班,试用期一个月。昨天晚上2012年11月16号突然接到公司电话说你被解雇了,明天有新员工接你的位子。我做的很好啊,只是和外国人沟通有点难。被里面外国经理投诉到我公司。公司说现在被解雇了。他们不包我住,我在外租房子用了三千二百。我有点憋气。就\这样被解雇了,合同有但我没拿到手。可以去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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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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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17 09:22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1-17 11:36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1-17 10:55
您好,如果是试用期,你不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2-11-17 12:06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1-17 13:41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19 11:45
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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