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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农村建房审批建房事宜

 05-13 22:24  悬赏 0  发布者:jiang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金华 回答:(6)
房屋地基审批事宜
2017年4月农户叶秀云向黄家行政村申请在姜家村东南侧的老房子基础上建造房子,后来经上华街道办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查勘,认为老房子基础处是基本农田,不能建造房子。
我们家的这个老房子基础是16年前建造的。当时2000年做通村道路时,村里道路改道占用了我们家的部分宅基地,且道路将我们家的宅基地一分为二,致使整个宅基地失去了建造房屋的条件。当时原殿下严村(现已并入黄家行政村)主动与我们家协商,同意我们家提出在村的其它地方建造房屋的要求。
2002年我们家建造了房屋基础,当时房屋基础建造审批是经各村委签字同意,且经村委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上级审批相关人员也到现场查勘并口头同意建造的(现已列入了房屋建设规划)。然而,当时由于改道的道路还没有正式通行,审批人员提出要等改道后的道路通行了才能批复(据当时经办人口述),再后来又由于张坑乡并入城南街道,城南街道又调整为现在的上华街道。由此,我们家地基审批的这个事情也就一直耽误下来了。
但是,我们家一直都认为以上房屋基础是按照正常程序建造的,而且还是当时村主任、书记明确表过态,各村委也都签字确认的,不存在不好建造房屋的情况。再后来由于我父亲生病得了肺癌,于2009年病逝。我母亲2011年查出得结核性浓胸,并一直在金华和上海医治(近年来才有所好转)。由于以上情况致使我们家没有继续建造房屋,一直拖到了现在。
截至目前,我们家的房屋地基已有16年了,那块地也一直荒废在那里早已经失去了基本良田的性质,现在土地管理部门还将这个地基划定为基本良田是欠妥的。第一,不符合客观实际;第二,不符合基建总体规划(我们家的房屋规划在前,现在的基本农田划定在后)。
还有我们也考虑了我们家现在住的房子原拆原建的方案,并咨询了街道办基建规划部门,规划部门的答复是我们家的房屋就靠在道路上,按照规划是不能原拆原建的(拆了就不能建)。
然而,随着农村道路的硬化,经过家门口道路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且通过村子的道路没有一条减速杠,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这已经给我们家人员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再还有原来的泥墙老房子多处出现了裂缝,也是需要改善居住条件了。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认为通村道路的改道已经侵犯了我们家的相关权利:1)通村道路的改道已经侵占了我们家的宅基地,致使我们家不能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侵占了我们家的财产权。2)通村道路的改道致使我们家一出家门口就踏在道路上,给我们家人员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侵害了我们家人员的人身权。
针对以上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权比较好?去信访部门是不是比较好的方法?还有没有比较好的维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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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0时33分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几点意见,供你参考:
一、建议与村委会、街道办协商,重新选宅基地修建;
二、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就街道办不予审批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三、本案,你们的权利确实被侵犯,相信,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可以解决;
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建议不要信访。信访有一定风险,如果行为、程序不规范,有可能被行政处罚,严重的,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回复对你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1、村委情况也了解也与之一直在沟通,村里反正就是要自己去农户置换或购买,找好会同意批的,不会主动帮我们进行协调处理。2、街道里也去过,街道不会承认自己基本农田划定出错没有按程序进行划定,街道主任就是叫村主任协调处理。3、信访我也去过,信访局也是先叫街道办处理我们的事情的,街道信访办的回复也是叫我们自行去置换。还有我们的信访事件一个月内逾期不向兰溪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目前情况是这样的,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回答:

您好,一、如前所述,如果通过协商、协调仍无法解决的,你们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你们可以行政诉讼,起诉街道办;同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村里道路”的管理人或所有人;
三、起诉,无论是否能够直接解决问题,但诉讼可以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有助于你们的问题得到解决。
如有疑问,可以再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你好!我想问下:1、信访事件回复上说的,“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兰溪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在超过了30天后,我不申请复查会不会对我的维权有影响?
2、起诉“村里道路”的管理人或所有人,这个村里修的路,管理人还有所以人应该是村里吗?
3、这个起诉我担心会不会起适得其反的效果,因为我家这个待审批的基础毕竟是没有履行完审批手续就修建的,还有以前原殿下严村(现在已经并入黄家村了)各村委签字确认的东西也已经找不到了(已经将原件送到张坑乡审批了)。
4、如果我们要起诉街道办的话,是不是起诉他们将我们家的基础划定为永久性基本良田?

回答:

您好,一、不申请复查不代表你们放弃维权,因此,不会对我的维权有影响;
二、你需要先了解清楚“村里道路”由谁出资修建,由谁所有或由谁管理。如果该路段由村里所有或管理的,村委会是被诉主体;
三、提起民事诉讼,是因为“村里道路改道占用了我们家的部分宅基地,且道路将我们家的宅基地一分为二,致使整个宅基地失去了建造房屋的条件”。对你们原宅基地造成影响,又没有重新为你们更换宅基地;
四、起诉街道办,是因为街道办行政审批不合法,“他们将我们家的基础划定为永久性基本良田”是起诉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条理清晰,对我的事情有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13 22:39
对于上述情况,应依法依规结合你们家的实际情况找到相关村镇的行政部门来处理为好。不建议上访。
回复时间: 2018-05-13 22:40
你好!
1、如是审批宅基地手续在前,规划在后,属于侵权行为。再加上一直荒废在那里早已经失去了基本良田的性质,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其宅基地权利。
2、通村道路的改道已经侵占了我们家的宅基地,致使我们家不能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侵占了财产权。可以提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损失或排除妨害。
3、可以与政府协商沟通,重新审批选取宅基地,进行修建。
4、信访不是有效办法,而且有一定风险。建议你,权益受到侵害,用诉讼来解决问题。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5-14 09:26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5-14 10:25
可起诉要求排除妨碍。
回复时间: 2018-05-14 14:44
1、你们的宅基地还是有申请审批阶段还没有批准并颁发宅基地使用证,因此你们的房产是不合法的;2、“房屋基础建造审批是经各村委签字同意,且经村委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上级审批相关人员也到现场查勘并口头同意建造的”不同意政府已经批准了你们的宅基地使用权,你们居住使用了100年也不等于合法;3、如果你们的不合法房产(你认为是自己的宅基地上的合法房产)已经不在适合居住,很危险,你们也没有其他合法的宅基地,应该向村委会和政府申请宅基地;4、如果你们的不合法的宅基地和房产居住期间被侵权,可以起诉侵权人维权的(你说的安全隐患,是你们认为的还没有实际发生);5、你们维权的办法就是要求村委会和政府对你们的宅基地马上申请不要在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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