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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枉法裁判的责任

湖北-武汉 05-18 12:46  悬赏 0  发布者:138071…… 给我留言  回答:(3)
中级人民法院编造受理案件通知书,高院裁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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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18 13:15
申请再审把
回复时间: 2018-05-18 13:49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5-18 14:22
您好!按照你的描述应该挺奇怪的,中院没有必要去伪造受理案件通知书的,他们要么就受理要么就属于受案范围不接受就行,而且按照你的描述案子是应该有审理过的,那么中院不急着去在判决上下功夫反而在没有什么意义的受理通知书上编造,这个挺难相信的
追问:

你看出怪异,令我佩服。
法官、律师、当事人将发回重审的案子,沿用一审程序更错愕。

回答:

你可能不太懂,发回重审的案子本身就是可以用一审程序的,当然也可以用二审程序,这个跟生效的判决是一审还是二审有关。你不相信其他律师也要相信你的律师,如果这个程序完全错误你的律师会不站在你的角度提出来吗?法官和律师的司法考试都不是过场,如果你是律师在替当事人咨询那么就只能说你专业不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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