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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我没付款,媳妇闹离婚要分

北京 05-18 15: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5)
父母房子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我没付款,媳妇闹离婚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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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22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23
只登记在你名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24
您好,如无特殊约定,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均分。如果指定赠予你一人,并登记在你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54
买卖过户,媳妇闹离婚能分的。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55
让你们父母把你俩给起诉了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17
可以啊,让你们父母把你俩给起诉了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19
您好,一般而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详述案情,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26
你好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28
你好,你父母还在世吗?父母对此事什么意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29
你好,如特别指出赠与你,属于你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30
您好,让你们父母把你俩给起诉了
回复时间: 2018-05-18 15:56
要看是买卖还是赠与;
我长期代理房产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8-05-18 16:13
你好,已经过户给你房产了吗?是买卖的话,那要看房产登记的是你个人单独所有吗?需要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8-05-18 17:10
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5-18 17:53
一般而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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