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继承回收

浙江-金华 05-26 08:05  悬赏 0  发布者:136978……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律师,情况是:我父母过世,我离异,目前我家户口上只有我和我女儿两个人。现在村里整体拆迁(拆迁安置的是地基让村民自行建造房子,目前已经安置掉的都是根据户口和拆迁看房子宅基地面积来安置地基)。我有两个姐姐均已出嫁,户口也已经迁出。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面一直是我父亲的名字,家庭成员是我的父母,我以及我的妻儿五个人。上证面积一共是140个平方,另外还有一块19平方左右的地基是没有使用权证,但是有买卖杜绝契。  后来经过法院判决,我的两个姐姐拥有遗产房屋一共58个平方。其他剩余房屋平方都归我,但是关于宅基地法院并没有明确指出归谁。现在我们家要开始拆迁安置了,但是现在村里要回收我姐姐继承房屋58个平方相应的地基。或者让我拿出一点钱给我姐姐,让他们放弃那么可以把所有的地基都安置还给我。我曾经和村干部说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我们这户人家从没有分户一直在同一户,应该把那58个平方的宅基地面积安置给我。但是村委说我转牛角尖。请问一下律师,他们回收这58平方的地基是否合理?我是否超出了一宅一户的面积?我应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静安区]
  • 王可红律师 VIP
  • 电话:13162972268  13864993826
  • 726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5-26 08:32
你好,58平方确认给你姐姐了,就应该安置给你姐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福建南平
天津河西区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45703
广东 深圳
人气:135238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48
安徽 合肥
人气:280654
湖北 襄阳
人气:44545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74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