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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工资

山东 06-03 14:00  悬赏 0  发布者:M-M-M 给我留言  回答:(3)
大学毕业后 我来到一家大型劳保企业做质检员 (从2009年8月份直到2010年2月份),2010年年假3月份回来领导说你下去学习吧,也没有期限(就是到包装车间做包装工,工资由每月固定1800到普工计件工资),也没有说不让我干了也没说让干也没有说辞退。到现在6已经3个月了。如果自动辞职要扣押金1000,工资按70%结算(公司既不与员工签订协议也没有合同更不用说入社保)。我觉得这严重侵犯了我作为劳动者的权利。请问如何才能拿到我应得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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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3 14:04
你可以找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0-06-03 14:55
不签合同不买社保都是违反劳动发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0-06-03 16:35
您好,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辞职扣押金违法,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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