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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纠纷

广东-江门 05-29 12:10  悬赏 0  发布者:qqllqq 给我留言  回答:(3)
村集体用地原规划报建已建公园用地,规划已定作公园绿地,村集体用地村委有没有权利可以随时改变用地性质,不用报规划局审批吗?现在村委将已报建的公园用地,改口作临时用地出租作为仓库用途,但承租的临时用地比承租方加建房屋作为商业铺位出租作餐饮五金行业。合不合法?村委以帮村民增收的理由,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可用租金低作补偿吗?还是先补偿同等绿地面积用地,砍绿化植物费用,再作租凭增收。临界时用地使用期限可一次性签约十几二十年吗?需到相关规划报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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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3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5-29 12:32
到当地土地规划部门了解。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01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5-29 12:48
到当地土地规划部门了解。
回复时间: 2018-05-29 19:36
到当地土地规划部门了解。 有必要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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