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与省外国企建筑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两份合同均由公司保管

天津-滨海新区 06-05 17:01  悬赏 0  发布者:天地一沙鸥 回答:(3)
本人与省外国企建筑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两份合同均由公司保管,因工作需要,长期出差驻外项目部工作,公司从未出示过工资条,也为规定工资发放日期,其中也存在工资拖欠情况,但是后来补齐,工作没有假期,工资也一直如此,从未变过,不清楚有没有加班,过节,风沙,高温补助,马上合同就要到期,本人不想续签了,从以上描述,目前在外出差,合同到期回公司办理手续,回去的差旅费公司应该报销吗?还有我该怎么要求赔偿?直接找公司?还是申请仲裁?以什么理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05 17:07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8-06-05 17:24
回公司交差差旅费公司报,到期可要经济补偿。找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6-05 17:28
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29800
湖南 长沙
人气:539195
江苏 南京
人气:14944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169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6730
广东 深圳
人气: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